试验各程序所占用时间,起重运行操作等规定和注意事项,接线及各管口,油管是否堵塞,打开炉门关闭闸门和鼓风机。
天燃气锅炉 (1)点火、烘炉:点火:应采用不带铁钉等金属杂物的木柴,均铺在炉排上引燃。烘炉前,应根据炉型的大小、砌体湿度和自然通风干燥程度制定烘炉方案,并严格按照既定的烘炉方案进行烘炉。初次烘炉时,火焰应集中在炉膛,采用文火烘焙,初期以后的火势应均匀,并逐日缓慢加大回到调节器以达到调节系统重新处于平衡,燃料选用煤油,节能改造资料。。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防止烧坏炉排。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天燃气锅炉
天燃气锅炉 ,热水小锅炉
天燃气锅炉 检查所有设备及管线安装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检查系统试压冲扫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电器系统及控制仪表是否装妥。热油泵轴承箱及其它传动机构根据要求注入润清油或润滑脂。将各运动机构单机试运转,检查运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调节系统各个阀门,为注油、试车做好准备。注油泵向高位膨胀槽注油。启动热油循环泵。观察热油循环泵进出口压力、炉本体压降,,及进出口油温,排烟温度等仪表的工作显示是否正常。
天燃气锅炉 ,导热油加热
5、压力控制器:是一种压力信号,转换为电气开关信号机电转换装置,它的功能是在压力不同的情况下输出开关信号,厂方在出厂时已经把压力调整在适当的压力。6、水位电极:是蒸汽发生器水位控,燃烧气锅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利用水,,和蒸汽的电导率不同来实现水位的自动控制。7、安全阀:是蒸汽发生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导热油油炉,,当蒸汽发生器开启后,如设备压力超过设定压力,安全阀即自动开启,排泄压力,使蒸汽发生器内压力降低,从而达到保护蒸汽发生器安全运行的目的。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每隔2~4周应升高气压一次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的作用
天燃气锅炉
a) 正常使用:
1. 调试合格后,可投入正式运行,向锅炉供水应符合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2. 在正常使用中电热元件及电控部分出现故障而停炉时,按“故障处理”检查原因,予以解决,仍不能解决时,通报公司解决;
3. 正常使用中应注意水位、压力、温度,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4. 启动运行时,待锅炉水温接近设定温度时,再启动水泵;
5. 在运行中,出现停电事故,恢复供电后须重新启动;
6. 正常使用中,须进行必要的经常保养,真空锅炉应保持其真空度,真空度失控时应停机检查,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7. 长期停止使用时,须切断电源。锅炉可进行湿法保养和干法保养;
① 干法保养:
停炉后将锅炉水排净,将内部污垢冲洗干净,待炉内干燥后,将10~30毫克大小的块状石灰用盘装好(用氧化钙纯度大于50%生石灰),放置锅炉筒内。生石灰重量为锅内容积每立方米3公斤计算,将所有门孔、阀门关闭。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生石灰碎成粉状,即需要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将其全部取出。
② 湿法保养:
停炉后放净炉水,内部污垢,冲洗干净,重新注满碱性防腐液(PH值在10~12的水)。将水加热排除水中气体,关闭所有门、孔及阀门。此法气候寒冷地区不可采用。
宾馆锅炉
2、给水系统蒸汽锅炉注意水位变化,投入使用后,保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40mm范围内,不管自动或手动操作,锅炉水位不得高于高安全水位,或低于低安全水位或极低安全水位,当水位接近低或极低安全水位前,锅炉控制系统应该发出报,并当水位降到低或极低安全水位时,锅炉控制系统自动切断燃烧并停炉,待水位恢复正常,经手动复位后锅炉方可重新启动。如水位计水面静止不动产生异常现象时,其原因有下述几点:a)水位计或其连接管内部阻,反应釜加热循环器,塞;b)给水管内受水垢阻碍;c)考克或阀的过多,办公开水器,;d)给水装置,发生故障或电极点控制器短路;e)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管部分的阀门操作错误。3、冷凝器操作(锅炉配冷凝器时用)启动循环泵,开启进出水阀,使冷凝器内水循环良好;检查进出水口压力损失,确认冷凝器工作正常;打开冷凝器排放阀,确认冷凝水排放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