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煮炉
⑴ 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系统正常,水压试验合格,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煮炉的目的是为了锅炉内部的杂物和油污,煮炉时炉内需加入适当的品,去掉油污等物。
⑵ 煮炉可采用纯碱(Na2CO3)或(Na3PO4·12H2O)等品,其用量以锅炉容积计,前者为5k/m3,后者为3k/m3。煮炉所用上述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品直接加入炉内。
⑶ 将已处理的软水注入炉内,上水速度要缓慢,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当水位在低水位时,即关闭给水阀,观察锅炉水位是否稳定。加入炉水时锅筒上应打开空气阀,排出炉体内的空气。进水完毕,应检查锅炉人孔盖、手孔盖、法兰结合面、排污等有无现象。
⑷ 锅炉点火,开始用单段微火燃烧,12小时内锅炉保持不起压力为准。随后锅炉压力缓慢升到0.4MPa维持12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至0.1MPa,水温低于70℃,开启排污阀让炉水全部放尽。
⑸ 压力降至0MPa待锅炉冷却方可开启人孔,用清水冲洗锅炉内部,并检查至无油垢时,才算煮炉完毕,否则再按上述要求,再次煮炉。
煮炉结束后,应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直到水质达到运行标准;然后应停炉排水,冲洗锅炉内部和液接触过的阀门,并应锅筒内部的沉积物,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现象。
◆ 凡锅炉人孔、手孔打开后,在关闭人孔、手孔时须更换密封衬垫。
不按规定的方法烘炉,会使耐火材料开裂、变形、塌落,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煮炉不符合要求,会使蒸汽品质恶化,产生汽水共腾,腐蚀管件等零部件,危害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经检查和试运转后,证实各部件有安全启动的条件即可开始烘炉和煮炉。
㈠烘炉
因锅炉只有前后烟箱部分有耐火层,且在浇筑后只要有足够的养护期,烘炉就可按实际炉体潮湿程度缩短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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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要求:
1).对燃料必须符合燃烧设备自身的设计使用要求,对燃料的成分、热值、杂质等必须符合燃烧设备及锅炉产品的设计要求。
2)、锅炉辅机设备与供水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如果用户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则必须保证用户自己提供的设备符合我公司产品设计的要求,如因用户配套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产品任何质量问题的,本公司概不负责;如用户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设备的,必须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进行配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回来的产品必须经过我公司的确认。
3).锅炉长期停运必须做好停炉的保养,以防腐蚀;再次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并特别注意对辅机的检查,以防通电后烧毁电机及发生其它事故;在用中的锅炉,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保养阀门、仪表、辅机设备、烟风系统、燃料系统等,确保全部设备及格配件正常。
5).锅炉给水必须达到/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这关系到锅炉安全和节约燃料。
6).对产品的安装,必须找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且安装质量除了使用单位需要验收外,还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安装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安装符合产品设计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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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水系统蒸汽锅炉注意水位变化,投入使用后,保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40mm范围内,不管自动或手动操作,锅炉水位不得高于高安全水位,或低于低安全水位或极低安全水位,当水位接近低或极低安全水位前,锅炉控制系统应该发出报,并当水位降到低或极低安全水位时,锅炉控制系统自动切断燃烧并停炉,待水位恢复正常,经手动复位后锅炉方可重新启动。如水位计水面静止不动产生异常现象时,其原因有下述几点:a)水位计或其连接管内部阻,燃气导热油炉,塞;b)给水管内受水垢阻碍;c)考克或阀的过多,导热油系统,;d)给水装置,发生故障或电极点控制器短路;e)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管部分的阀门操作错误。3、冷凝器操作(锅炉配冷凝器时用)启动循环泵,开启进出水阀,使冷凝器内水循环良好;检查进出水口压力损失,确认冷凝器工作正常;打开冷凝器排放阀,确认冷凝水排放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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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压时,膨胀槽、储油槽不参与压力试验,需用盲板封住。(4)、压力试验应在当地安全部门(6)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首先风机进入运行状态,d)燃气低压保护,燃烧控制与调节特性曲线如下图,并且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可回收冷凝水的回收利用率。监督下进行并确认(5)、系统打压试验确认无漏后,撤除盲板,与管道系统接通,保证系统管道畅通。本台锅炉水压试验压力值详见锅炉总图或锅炉本体图七、管道保温输送导热油的管道外皮如,,不加保温,在280℃时每平方散热约14600~21000kJ。管道保温可参照下表:
燃烧系统检查
1、日用油箱必须注满一定的燃油,并在油位计目测到一定油位,检查有无。日用油箱油位调节是否正常,低油位报是否正常。燃气炉应检测进气压力是否满足燃烧器要求。
2、检查燃气过滤器有无积塞的污物。
3、启动油泵注入燃烧系统,气体燃烧通过稳压器,同样进入燃烧系统。
4、打开缓冲器上方的回油阀,排除空气。
5、检查点火装置能否正常操作运行。
6、检查空气油量(气量)调节阀等相关部件有无异常,是否松动。
(五)自动控制检查
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火焰监测器应处于工作状态,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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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蒸汽锅炉哪里有 )锅炉停炉,需要如发生炉管结焦后,推动执行机构(电动调节阀开度)进行给水调节,3按“启动”键。检查锅筒(壳)内部之前,锅炉的工作压力应降至0MPa,水温降至50℃以下,锅炉冷却后,才能开外闭式手孔、人孔。③燃烧系统a)压力表计指示有无,天然气燃气锅炉厂家,异常,每日一次;b)电源电流表计有无异常,每日一次;c)电机运行电流,温度声音,每日一次;d)燃油量,燃气量的计数,每班一次;e)燃油,燃气过滤器及给水过滤检查,每周一次;f)油量调节器,气量调节器,气稳压器检查,每月一次;)电眼透镜检查,每日一次;h)控制盘、可动部分绝缘部位检查,每周一次;i)各接点,开关等元件检查,每月一次。④给水系统a)配合锅炉维修时,定期将水位装置及水位调节阀解开检查;b)检查水位装置进出水管和蒸汽管有无积垢,出现阻塞与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