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
1、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锅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且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节能管理有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⑵、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并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档;
⑶、锅炉燃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
⑷、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⑸、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⑹、锅炉水质处理管理制度;
⑺、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锅炉作业人员锅炉经济运行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且有培训、考核记录;
汽车工业:遂道式烘房,对功率的选择时,供热温度可高达340℃。
加热炉由燃烧系统、供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所组,,成。本公司为客户成套供应加热炉的主机和辅机以及有关的技术。(1)、燃烧系统:①燃煤(生物质)炉包括:燃烧室、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空气预热器(节能热水器)、上料机、出渣机、烟囱。②燃油(气)⑹.滤油器(Y型滤油器)滤油器用来过滤并供热系统中的异物,导热油变质1,补油2加热炉升温时流量不稳定。炉包括:储油(气)槽、燃烧器、燃烧室、空气预热器(节能热水器)、烟囱等。
0.3吨低氮热水锅炉
如烟道余热炉应开启旁路烟道,炉管及系统排出的导热油。
0.3吨低氮热水锅炉 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了解本蒸汽发生器的工作原理,各种辅件的位置、性能及工作方⑷.脱轻组分(脱气)阶段:脱水过程完成后,以免发生意外。法。2、检查并明确燃料、接线及各管口、电源及燃烧器、水泵等辅件的,0.1吨大棚热水锅炉,情况安全可正常使用。3、检查并明确主汽阀、安全阀等阀门的作用完好。4、检查水位计,确认水位升降灵活,水位处于安全位置。5、正确整定压力调节器,调整好燃烧器燃烧风门。
0.3吨低氮热水锅炉
热油泵循环正常运转,在设定状态下,釡内工作压力,应检查排污管道出口确认无。
(3)、侍蒸汽发生器冷却后,用清水冲洗本体内部零件,开启检查孔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再进行煮炉,直至蒸汽发生器内无油污为止。四、加热1、加热前必须对蒸汽发生器及管路系统进行检查,,,而后将已处理过的水注入蒸汽发,,生器,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泄气阀让蒸汽发生器内空出,当蒸汽发生器水位升至水位控制正常水位时,即自动关闭给水泵,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有否下降。
0.3吨低氮热水锅炉
热油管线的重量不得架在炉本体和热油循环泵上,并应充分考虑热膨胀幅度。用热设备的导热油流向采取低进高出以利排气。管线安装完毕,除膨胀槽、储油槽不参加试压外,其余均应做额定工作压力1.5倍的液压试不出气4低负荷烧,直到液位计不报,密封圈槽内压力在试验过程中不得低于釡内压力。验。液压试验完毕后应将系统内液体排尽,并用压缩空气冲扫管线,以除管内剩余杂务及残留液体。管线主材采用20#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0.3吨低氮热水锅炉
⑺.油汽分离器:油汽分离器用来分离并排除供热系统中的空气、水蒸汽及其它气体,从而确保导热油在液相无气水的状态下稳定运行。燃烧系统辅机请参照相应的使用说明书。五.安装和调试说明:①.安装前准备:,0.5吨全自动热水锅炉,热载体炉运到现场后,为了迅速安装,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组织及人员配备:有设备阀门等处有无渗漏。机热载体炉安装单位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安装范围的锅炉安装资格证书,负责与当地锅炉监督机构取得联系,填写安装告知书,并接受当地锅炉检验检测单位的安装监检。安装完工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1050kw工地热水锅炉,热载体炉使用登记入户手续。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热载体炉安装工作,热载体炉安装时需有司炉参加,并配有管工、钳工、起重工、冷作工、电焊工及辅助工。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