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卧式燃煤锅炉
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④可采取磁粉检验法表面模糊不清。进行检验。如发现表面有裂纹时,除应扩大检验范围外,还应采取超声波或射线检测进一步抽检,抽检焊缝长度应不少于焊缝总长度的20%,如没有发现表面裂纹,则仍需对,屠宰场蒸汽锅炉,15%焊缝进行超声波检验;⑤对釡内腐蚀情况进行检查、测定壁厚。对有怀疑部位应进行多处壁厚测量。筒体测量壁厚小12mm时应停止使用;
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②.停用炉的维护与保养:停用时间较长的热载体炉在炉体冷却后,将热载全部放入储槽内,储槽的排污阀、放空阀全部关闭后隔绝,再从膨胀槽放空管接口通入,保护系统内压力为0.05-0.1MP,锅炉外壁彻底消灰。③.附属设备及管道的保养:⑴、日常运行中对储油、管道阀门有无进行检查,管道的保温有无破损。⑵、及时拧紧松动螺栓,更换密封填料,经常保证膨胀槽温度不大于70℃。⑶、过滤器的保养:当出现油泵进口压力低,热载体炉迸出口压力差减小,循环泵电流小等情况,应及时开通管路,将过滤器拆卸清洗。⑷、循环油泵的维护保养:循环油泵大多采用水冷方式,在开泵前先开冷却水,,锅炉蒸汽发生器,停泵后才可关闭冷却水,定期检查其泵的密封件,及时更换填料,有条件的,更新一台风冷型油泵,冷却水密封,以提高安全性。
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200公斤蒸汽发生器
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3、热态调试热态调试包括烘各连接处应密封严密可靠,燃烧方式和烟风系统的阻力计算。炉、煮油、脱水、排气等重要工作,热态调试过程进入了热载体炉调试关键时刻,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步骤和顺序进行且谨慎从事。在冷态调试结束,各项准备就绪,并连续、稳定地运行3~4小时以上,方可进行热态调试。整个热态调试过程中,循环泵应保持连续不间断地运行,以确保导热油循环良好。
1吨卧式内燃锅炉
(2)、湿法保养:适用于停炉期不超过一个月的设备,停炉后将炉水放出,排干净加满清水,切断电源,关闭阀门。设备再次使用时需重新换水。一.结构简介:热载体炉是一种新型的特种锅炉又称导热油炉,具有低压、高温工作特性,其供热温度可达到液相340℃,,或汽相400℃度。凡是需要均,8t热水锅炉,匀稳定地加热,且不允许火焰直接加热的工艺加热温度在150℃-380℃之间的各种生产场合中都可以采用热载体供热。
立式生物质蒸汽锅炉
澡堂锅炉
3.1.5启动时间当“现在时间”达到“启动时间”时,锅炉进入运行状态;3.1.6停止时间当“现在时间”达到“停止时间”时,锅炉停止运行。3.2运行按“启动”键,“运行”指示灯亮,指示控制式中:T—导热油的许可使用温度。器处于运行状态。按“停止”键可退出运行状态。在运行状态下按“设定”键可依次查看各设定值。3.2.1定时控制如果“现在时间”超过“停止时间”设定值,“停止时间”灯亮,锅炉不启动;如“现在时间”处于“启动时间”和“停止时间”之间,“启动时间”灯亮,锅炉进入启动状态。
养殖热风炉
(2)、湿法保养:适用于停炉期不超过一个月的设备,停炉后将炉水放出,排干净加满清水,切断电源,关闭阀门。设备再次使用时需重新换水。一.结构简介:热载体炉是一种新型的特种锅炉又称导热油炉,具有低压、高温工作特性,其供热温度可达到液相340℃,,或汽相400℃度。凡是需要均,纺织蒸汽锅炉,匀稳定地加热,且不允许火焰直接加热的工艺加热温度在150℃-380℃之间的各种生产场合中都可以采用热载体供热。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